龙岩市教育局已经发布《关于龙岩市2011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月15日至10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19至10月15日。报名须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1]14号),为做好我市2011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认定受理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岩市的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受理时间:
1.2011年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于2011年9月13日起开放。
2.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0月10日。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部署,从今年开始,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即由申请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个人信息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3.现场确认时间:
①社会人员、市属相关学校在职教师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10月15日(上班时间)。
②七个县(市、区)在职教师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10月15日(上班时间)。
三、现场确认点:
1.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负责社会人员、市属相关学校在职教师提交材料的审核;负责查看、审核申请人网报的详细信息。
联系人:李素丽 联系电话:2529176
2.七个县(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本县(市、区)在职教师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加盖教育局公章;负责查看、审核申请人网报的详细信息。
四、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网上申报时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2.《申请人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的各种单据不用附);市属学校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请自行在网报时间内到龙岩市第二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区)在职教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表格中最下一栏“单位填写人签名”必须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提交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02年8月前取得的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成绩证明。
9.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中应有三门课程合格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请将个人档案中体现这三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注明“原件复印”提交。
10.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相片不可过大,否则经裁剪后仅剩脸部,无法制作。
网报上传相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相片应为同底相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上述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五、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经现场确认点审核无误后,由各现场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及各县(市、区)教育局
上交材料时间:2011年10月17日前。
六、网报注意事项:
见附件1《龙岩市2011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报注意事项》。
七、网上申报流程:
见附件2《网上申报流程图》。
八、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见附件3《龙岩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
九、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学科
见附件4《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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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